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GR2023LN1000342 | ||
标的名称 | (2023)1041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沈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房屋出租(租期3年) | ||
标的类型 | 权益性资产 | 项目隶属 | 市属 |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程女士 | 联系电话 | 024-22566102 |
资产描述 | 房产出租 | ||
现场查勘安排 | 需提前电话预约,并统一组织踏勘。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3604904987。 |
资产信息
资产所有(出租)方名称 | 长春春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 / 沈阳市 |
批准单位名称 |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批准文件名称 | 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2023)1041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沈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房屋出租(租期3年) | ||
标的地区 | 辽宁省 / 沈阳市 / 浑南区 | 目前使用情况 | 空闲 |
使用权价格(租金) | 49.5万元/年 | 租赁期 | 3年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起租日 | 按合同约定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953 | ||
租金支付要求 | 年付,上打租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按房屋现状为准 |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年租金递增2% | ||
押金支付要求 | 无 | ||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均由承租方承担。其中电费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出租方行业协议用电价格收取(目前为每度电1.2元),每季度按电表实际数量结算;正常生活用水,按水务集团规定价格收取(目前每吨价格为5.25元),每季度按水表实际数量结算。 | ||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 1.用于冰雪运动公益事业的场地。 2.用于全省冰雪进校园的活动场地。 3.用于推进2028冬运会冬季运动项目的展览展示、训练的场地。 4.用于体育类活动的推广与宣传。 5.用于体育用品的售卖。 6.用于滑雪,滑冰等相关项目的培训。 7.用于科技产品的推广与使用。 8.用于社会实践类的课程或者活动的举办。 | ||
坐落位置 |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30号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如需改动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
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出租底价 | 49.5万元/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出租条件 | 1、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3年,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确定起租日,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首年租金,沈交所收到租赁合同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部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不得转租、转卖或转借标的场所使用权,在租赁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6、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并承诺按照本项目网上公告及交易条件执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需要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3万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租金。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租金转入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 ||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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