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学校修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盐教2024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贸学校修缮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12-330424-04-01-328061审批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第二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局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商贸学校。
2.2建设规模:商贸学校占地面积66700平方,建筑面积为28842平方,校内建筑共11幢,其中教学楼B与C、宿舍C与D为2002年建设,其它均为1997-1999年建设且图纸手绘,保存不全。主要修缮内容为:校门、围墙、食堂、行政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楼、宿舍等建筑全方位修缮(包括内外墙、门窗、走廊、地面、顶面等);运动场地、校内道路、车位、绿化等提升优化及景观打造、跨越城西路天桥或下穿通道建造等;给排水及强弱电调整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特色教室、场馆打造、校园文化等。
2.3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00万元。
2.4计划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招标范围:商贸学校修缮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设计调整(含概算编制和调整)、施工图自审和施工图审查后调整,特殊修缮内容提供方案及专家论证(如需要),以及工程施工和验收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同时要求完成以下设计工作任务:①对所有建筑物自行到现场进行测量,重绘CAD电子版图纸,并进行结构安全复核,修缮后尽可能满足原设计抗震、消防、节能等要求。②投标单位中标后先根据校方提出的修缮方案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总平面图、鸟瞰图、单体效果图、特色教室场馆等装修效果图,经校方同意后进行施工图设计。③校区内先后安装了两处变电房,配电系统存在交叉使用安全隐患,要求排摸后重新设计,实现两处独立分区供电,并提供校园及各建筑电气图。④对校区生活、消防用水及雨污分流进行现场排摸,并提供相关图纸。⑤将校区多个监控系统整合成一个系统,并提供整合后图纸。⑥校区地势较低,应对整个校区提出合理有效的防洪措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5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01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科技城银都大厦8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投标单位请重新注册账号后(首次登录)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第二高级中学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35号
联系人:宋方明
联系电话:0573-890530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科技城银都大厦8楼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573-86177058
2024年1月5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
4 | 省外企业备案证明 | 浙江省省外设计企业应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6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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