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启动区东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XACR-2022-003宗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公告
雄安自告交〔2022〕0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雄安新区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经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XACR-2022-003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供应方式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XACR-2022-003 | 29082.50 | ≤61706 | 商业用地 | 挂牌 | 40 | ≤2.2 | 1500 | 7000 |
备注:本宗地面积包含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土地面积(具体面积以出让文件为准) |
(一)本次出让宗地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北片区,四至范围:东至城市道路NB4西侧城市绿环,南至城市道路EC4,西至城市道路NC5,北至城市道路ED58。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条件。
(二)项目定位:集公共服务、文化、体育、卫生、养老、便民商业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公建配套、社区公服、社区商业的集中建设、混合布局、综合使用,提供多元化的城市生活体验方式,打造一站式社区服务中心。
(三)竞得人需按照规划条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报批、同步验收以下设施,建成后无偿并无条件移交给新区管委会指定单位。
1.城市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035平方米。
2.具有行政管理功能的公共管理设施:包含派出所、行政管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7800平方米。
3.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包含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养老照料中心、工疗康体服务中心、一类公共厕所等,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
4.基础商业设施:包含菜市场、全民健身中心、邮政服务网点、物流网点等,建筑面积约6300平方米。
(四)竞得人需按照规划条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报批、同步验收1座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的热力站,并服从政府统一管理。
(五)项目建成后,除无偿移交的建筑面积约6300平方米基础商业设施外,商业部分为竞得人全出让年期的自持物业,允许出租、抵押,原则上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竞得人应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经出让人报新区管委会批准后,补缴地价款,签订补充协议。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联合方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不同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三、出让文件的获取
本次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0月9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楼大厅一号窗口获取出让文件。领取文件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
四、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先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16时30分(银行账户见本公告第七条)。
(二)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0月9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楼大厅一号窗口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出让文件。
申请人按规定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且满足资格条件的,经出让人审查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确定竞得人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挂牌时间内节假日正常受理竞买申请和挂牌报价)。
(二)本次挂牌活动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期间,出让人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提交的报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且最高报价超过底价,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其整倍数。
(四)本次挂牌活动的竞价规则和确定竞得人办法,以出让文件中的《雄安新区启动区东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XACR-2022-003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在公告和挂牌期间,本次出让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并在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
(二)公告、挂牌等环节中出现重大事项,出让人可随时终止挂牌活动。
(三)本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四)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交地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宗地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宗地。
(五)疫情期间进入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携带健康码、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方主体不得委托、指派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高、中风险、重点防疫地区的各类人员及其他不符合防疫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参加挂牌出让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领取文件、提交竞买申请、报价及参加挂牌现场活动等),严格执行国家及雄安新区各项防疫规定。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 让 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奥威路100号
挂牌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层第四开标室
咨询电话:0312-5620124
开户单位: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银行账户:13050166850800001586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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